鑒于甲方(委托方)與乙方(承包方)就防水工程及管道安裝工程(以下簡稱“本項目”)進行合作,為確保雙方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涉及的商業秘密、技術資料及其他敏感信息得到有效保護,經雙方友好協商,特訂立本信息保密合同。
第一條 保密信息的定義
保密信息指在本項目合作過程中,一方(披露方)向另一方(接收方)披露的、與本項目相關的、未公開的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:
- 技術信息:防水材料配方、管道安裝工藝、設計圖紙、施工方案、檢測數據等;
- 商業信息:項目報價、成本預算、客戶名單、合同條款、供應商信息等;
- 其他信息:雙方在溝通中明確標識為“保密”或雖未標識但依其性質應視為保密的信息。
第二條 保密義務
- 接收方應對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,未經披露方書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、使用或復制保密信息。
- 接收方僅可將保密信息用于本項目合作目的,不得用于其他商業或非商業用途。
- 接收方應要求其員工、代理人或關聯方遵守本合同的保密義務,并對上述人員的違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。
第三條 保密期限
本合同的保密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,至本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五年終止。涉及核心技術或商業秘密的信息,保密義務長期有效,除非該信息已進入公共領域。
第四條 例外情況
以下信息不視為保密信息:
- 在披露前已為接收方合法擁有的信息;
- 已通過合法途徑公開的信息;
- 根據法律法規或司法、行政機關要求必須披露的信息。
第五條 違約責任
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,泄露或不當使用保密信息,應承擔違約責任,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,包括直接經濟損失、商譽損失及合理的律師費用等。
第六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
- 本合同的訂立、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。
- 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,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七條 其他條款
-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。
- 本合同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執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- 本合同未盡事宜,可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。
甲方(蓋章):
代表簽字:
日期:
乙方(蓋章):
代表簽字:
日期: